夫妻俩一起被送进拘留所
到底是什么样的“缘分”?!
(资料图)
4月17日,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办理无证驾驶交通违法案件时,发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一对夫妻竟然因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同一天一起被送进拘留所。
3月25日,罗某(丈夫)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隆林县城西交警大队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了解,其曾于2022年6月15日因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被隆林交警查获,驾驶证被吊销,已失去驾驶资格,此次驾车出行属无证驾驶。
4月12日,陈某(罗某的妻子)驾驶一辆桂L号牌小车在G78汕昆高速公路隆林收费站出口被交警例行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陈某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有按时审验,已经被依法注销,失去了驾车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曾经,有一本珍贵的驾驶证摆在我眼前,但我却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丈夫罗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并处3日拘留的处罚。
妻子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5日拘留的处罚。
驾驶证处于被
“注销”“吊销”“撤销”“暂扣”状态
或已被记满12分
依照法律规定这类驾照持有者
已失去了驾驶资格
明知自己驾驶证已被注销
却还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车上路
以身试法的
终将逃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
还请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千万不要做这样的“傻事”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