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2002年9月5日上午,湖南省益阳泗湖山镇西华村四组农民谭伯飞,来到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将一张写着2万元的取款支条和余额60010元存折交给柜台工作人员。
可工作人员却告知谭伯飞,银行无法支付他2万元,因为存折账户里没有足够的余额。
这话让谭伯飞懵了,明明银行存折显示余额60010元,为什么要取2万却拿不出来了?
(资料图)
这时,银行值班人员秦力军走出来,核对了一次谭伯飞的存折后,说道:“老谭,你当初的存款确实只有6000元,存单和存折上的数字是电脑打印出错。”
存折显示余额60010元,银行却说操作错误,余额只有6000元,缩水10倍!到底是谭伯飞笔误,还是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
秦力军为了说清事情的原委,找出了厚厚的一叠凭据,翻出了谭伯飞原来存款时填写的那张。
凭据显示,谭伯飞将数字“6”填在了“千”那一栏内,而银行电脑打印的部分里,余额却清清楚楚为6万元,还盖上该银行工作人员周和平、陶一武、秦力军3人的印章。
谭伯飞茫然地睁大了眼睛,他当然是不会同意银行的这一说法,说:“当初的存款千真万确是6万元,当时还有两位银行工作人员都对存款数了两遍,存单上的6千元是我老眼昏花出现的笔误,将“6”放错了一格!”
于是,在这方寸之间,双方互不相让,发生激烈争执。
这时,存款凭据人员之一的出纳陶一武及主任刘伟波也出面调解。
陶一武回忆道:“8月22日上午,谭伯飞确实是到银行存款,当时的工作人员是杨宏。可后来我们在核对库存现金时,发现少了5.4万元。又经过2个多小时查账,才发现是谭伯飞那笔业务发生了错误。再后来,秦力军上班了,就将存款金额改为了6000元。”
对此,银行主任刘伟波却不知半点音讯,直至此时才知晓自己领导的这个支行发生了这个重大事故。
恼怒之余,他保持了冷静,将谭伯飞请到办公室做工作。
但是,谭伯飞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变,要求银行按存折付给他存款。
作为矛盾一方的泗湖山支行,对此局面,一时也无良策,上上下下都为当初错误而后悔不迭。
私下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办法,9月15日,谭伯飞一怒之下起诉了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要求支付自己存款60010元及利息。
于是,在“万”位与“千"位之间,方寸之间,再起风云。
10月22日,沉江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谭伯飞为了证明这6万元的真实存在,还详细讲述了这些钱的来源和钱取出来的用途。
谭伯飞时56岁,小学文化,有3个儿子。据他所言,这笔6万元的存款,是大儿子谭建明托他存到银行的。
1993年,谭建明和妻子南下到深圳打工。在深圳,他们夫妻二人做过电子厂保安、毛织厂烫衣工、五金厂工人,那时工资才1000来块钱,6万元是他们夫妻辛苦9年,一分一毫积起来的。
2002年5月,他们决定结束漂泊生涯,于是带着6.2万元现金回到泗湖山发展。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小生意做,谭建明认为现金放在家里不安全,才决定将钱存入银行。
8月22日,谭建明因身体不适,委托父亲谭伯飞去存钱,由母亲帮助将一叠百元大钞装人造纤维袋后,交给父亲谭伯飞拿到镇上,并办理了存款手续。
过了10来天,谭伯飞的二儿子谭冠军要结婚了,谭建明才又一次委托父亲谭伯飞去银行取款2万元,以解家里燃眉之急。
可谁知道,第二天到银行取款时,就被银行一句“电脑错误”,6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了。
说到这里,谭伯飞已是涕泪纵横,道:“全家上下发现存单已经‘缩水’,一直吃不好睡不好,大儿子和媳妇还因为这是愁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没有一天夜里,我不锤着脑袋骂自己老糊涂!”
可事情的真相真就如谭伯飞说的那样?
11月15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这一次,银行有理有据地给出了谭伯飞确实只存入6000元的证据。
当时,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提出申请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谭伯飞当时确只存人了 6000元。
证人一,李迎春,家住泗湖山镇。8月22日上午,她在泗湖山支行办理1200元的活期存款。
据她讲述,当时支行正在办理谭伯飞的存款业务。为了赶时间,她在征得紧排在谭后面的另一储户周罗生同意后,“插队”到周前面存钱。
李迎春回忆:“当时听到支行工作人员杨宏问陶一武‘6000元吧?’,陶一武回答‘是6000元’”
证人二,周罗生,他到支行办理开户业务。
他说:“当时看到谭伯飞递给工作人员一小叠百元钞,目测不超过一万元。我还记得,当时想抽烟,但身上没带火机,找谭伯飞借了个火。”
听到这两个人证人的证词,谭伯飞火上心头,心道:“他们分明就是在说谎!”
于是,谭伯飞的律师当场反驳道:“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周罗生的开户业务与李迎春的存款业务存在5分钟的时间间隔。银行一般千元的存款业务大概在2分钟左右,而根据银行方工作人员证词,李迎春的存款业务并无异常,所有李迎春‘插队’紧跟到谭伯飞后,存疑!既然李迎春连自己‘插队’的事情都记不清,那又怎么能证明‘别人’谭伯飞的存款情形?”
“对于周罗生的情况,我的当事人谭伯飞已经戒烟多年,有十多位他的同乡可以证明。不吸烟,身上又何来火呢?所有‘借火’一说,实属无稽之谈!”
“再者,事情发生在两个多月前,案发时现场也并无异常,又不是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从情理上分析,两位证人绝无可能清晰地回忆到当时的情形!”
至此,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申请作证的证人供词并未被接纳。随后,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又出具了两份至关重要,并被法院采信的证据。
第一份:谭伯飞当时的存款凭证,凭证上面有谭伯飞的手写签名,就是“6”填在“千”的6000元存款金额凭证,以及支行电脑打印的储户姓名和60000元存款金额凭证。凭证下部存款张数一栏,100元张数下有工作人员手写的“60”。
第二份: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业务能手技术比赛成绩表。此表表明,国家级一级能手单指单张最快点钞速度为2.55万/分钟。
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据此认为,谭伯飞当时确只存入了6000元。
因为,不仅手写的“60”能证明,还因为当时谭伯飞存款业务办理时间为约6分钟,按谭伯飞本人所述他办理业务,支行两名工作人员对60000元存款一张张数了2遍,即共计4遍。
那么,则要求一个市级下属一般业务员点钞速度达4-6万元/分钟,这是不可能的。
而这,也银行确信谭伯飞只存款6000万的强有力的证明。
对此,谭伯飞依然不信服!
谭伯飞的律师指出:“原票据其他地方完好无损,唯独有填写张数处被撕裂,不排除有人为修改嫌疑。第二,同一张业务打印单显示,8时24分,客户吴绍文存款13万元,用时仅6分钟。9时05分,客户毛细锐存款7.2万元,用时5分钟。因此6分钟之内,银行方是完全可能完成谭伯飞的6万存款业务。”
至于谭伯飞所说的当时清点4遍一说,他则自己解释是记忆错误所致。
后来,谭伯飞的律师又再强调道:“存折既是银行和储户签定的经济合同,也是银行发给储户的债权凭证,它一经发出,所记载的,就是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数目。所以非经银行和储户双方认可,任何一方均无权对其进行修改。”
面对诉讼双方的各执一词,仿佛谁也没有过错,最终法院会怎样判决?
11月21日,沉江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对此案判决。
法院认为,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提供的手写“60”凭证,经过省检察院技痕鉴定,无修改痕迹,与谭伯飞所填写存款金额一致。
而“技术能手点钞比赛成绩表”证据,能够证实原告存款6000元的事实。因此,作出判决:谭伯飞虽然持有存款余额为60010元的存折,但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打印的存入60000元系电脑操作员输人失误所致,实际存入为6000元。故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只应承担支付6010元存款及其利息的义务。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谭伯飞坚决不服。11月27日,他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银行支付自己原有存款60010元。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得知,这个案件,最终是在谭伯飞于2017年,申请执行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支付7820本金与利息结束。
环顾整个案件,虽然最终以泗湖山镇农业银行支行胜诉。但据后来统计,谭伯飞为这个案件奔波花费超过了2万元,如果谭伯飞只是为了捉住银行的漏洞而想占便宜,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巨大的精力和钱财,还是在明知理亏的情况下呢?
那么,这笔钱本来就是子虚乌有?还是另有所谋?
我们不能否认一位储户见存折错误而有非分之想,但我们也不能排除银行工作人员见储户填写错误而做手脚以获取非法财产的可能。
法院的判决自有其道理,但谭伯飞的说法也并非就不是事实。
毕竟,一个存款业务,过柜员、出纳、主管3人层层把关,同时出错的可能相对较少,而储户把存单填完交给柜台后,也不可能再有机会核对存单。
并且,如果银行出现业务差错,为什么不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储户修正错误?为什么要等到储户再一次到银行取款时,才告知是“电脑操作错误”?
但不论是那种情况,值得一提的是,这整个事件都在凸现人性在金钱诱惑面前的脆弱与可悲和面对金钱病毒时的低免疫力。
这其中,必有一人在受着良心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