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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货通行

来源:本地宝2023-08-25 19:09:24

厦门集美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货通行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交通压力,均衡路网交通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交警部门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0时起在集美区部分道路对重中型载货汽车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杏前路(不含)以南、杏滨路(不含)以西、杏林南(北)路(含)以东围合区域内的道路,沙厦高速田集连接线(含)以东、集美大道(田集连接线至同集路段,不含)以南、同集路(集美大道至天马路段,不含)以东、天马路(不含)以南、滨海西大道(不含)及浔江路(含)以西、龙船路(含)以北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乐海路),沈海高速公路(不含)以南、杏锦路(含)以东、杏林湾路(含)以北与诚毅大街(含)、锦亭北路(含)、诚毅东路(锦亭北路至立功路 含)、立功路(含)以西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海翔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

集美北大道(安仁大道-圣果路段)、杏锦路、杏林湾路、杏林北路、天马路(同集路以东段)、锦园东路(杏前路至中宛路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工作日7:00至8:20、16:20至18:50(寒暑假期间除外)

301乡道(集美区灌南小学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 厢式及封闭式中型货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重中型载货汽车(不含重、中型自卸货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执行任务的路政执法车、工程救险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施救清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时段、禁行路段行驶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应按规定办理货车通行证(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段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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